(一)会议注册费
1.注册费标准
注册类别 |
电子汇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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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 |
提交论文 |
1000元/人 |
无论文 |
1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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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员 |
提交论文 |
1200元/人 |
无论文 | 1400元/人 | |
其他代表 | 提交论文 | 1400元/人 |
无论文 | 1600元/人 |
来自新疆、西藏自治区的参会代表,注册费可减免200元/人。
学会理事、监事免注册费、食宿费;会议报告人免注册费。
2.缴纳方式
(1)电汇方式:参会人员报名注册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缴费,支持公对公汇款和个人汇款(柜台汇款和网银汇款等),汇款(转账)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药学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9320
汇款单附言中注明“药学大会+参会人姓名”。
缴费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sunwh@cpa.org.cn),以便会务组确认缴费信息、发送确认函和开具发票;
(2)报到现场缴纳:可通过手机网银转账的方式缴纳注册费;不支持刷卡、支付宝、微信、银联闪付等方式付款。
(二)食宿及交通费
注册费包含资料费及会议期间午餐。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发票有关事宜
1.本次会议可提供“会议注册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请在会议网站准确填写开发票信息,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将于汇款后一个月内发送至申请人提供的手机和邮箱中。单位团体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扫描件(照片、截图等)发送至会务组邮箱(sunwh@cpa.org.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药学大会+参会人姓名”,并提供开发票的准确信息:单位名称(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便确认款项归属,及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
2.如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的代表,请提前发邮件告知并特别注明。汇款人和参会人员姓名不一致、一个单位给多名参会代表汇款、单位统一汇款但要求分别开发票等情况,请务必将详细说明发邮件至会务组邮箱,告知汇款人姓名、参会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开具发票的详细信息、发票张数及金额、以及接收发票的人员及邮寄地址;
3.汇款后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参会的代表可以通过给会务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全额退还注册费,退费工作需要会后统一汇总办理,按照原汇款路径原路退回。为便于准确退款,请在提交退款申请时将原汇款人员(或单位)全称及账户信息(账号、开户行)在邮件中注明。